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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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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制定完成,但尚未公布,他担心百姓对自己不信任,于是在国都市场的南门外竖起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,并宣布谁能将其搬到北门就赏赐十金。百姓们对此感到诧异,无人敢尝试。商鞅接着宣称:“能将木头搬到北门的人,我将赏赐五十金。”有一个人勇敢地尝试了,商鞅立刻兑现了五十金的赏赐,以此树立了威信,随后才正式发布了变法令。

原文

商鞅的变法条令已准备就绪,尚未公布,因恐百姓不信,故在国都市场南门竖立三丈之木,招募能搬至北门者赏十金。民众皆感诧异,无人敢试。商鞅复言:“搬者赏五十金。”一人尝试,果得五十金。民众信服,变法令随即公布。

法令实施一年,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抱怨新法不便者数以千计。此时,太子亦触法。商鞅道:“法之不行,皆因上层违犯。太子为国君继承人,不可施刑,故刑其师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”次日,秦民皆遵法令。十年之后,秦国路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,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
译文

商鞅的变法条令已经准备妥当,但尚未公布,他担心百姓对自己不信任,于是在都城市场的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,招募能将其搬到北门的人,赏赐十金。

百姓们对此感到奇怪,无人敢尝试。商鞅又说:“能搬走木头的人,我将赏赐五十金。”有一个人搬走了木头,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金,以此证明自己的诚信。

新法实施了一年,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不便的数以千计。此时,太子也触犯了法律。商鞅说:“新法之所以不能顺利执行,就是因为上层人士带头违反。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对他施以刑罚,所以处罚了他的老师公子虔,并在另一个老师公孙贾的脸上刺字以示惩戒。”

第二天,秦国人听说此事后,都开始遵守法令。新法实施了十年,秦国出现了路不拾遗、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,百姓们勇于为国家作战,不敢再私斗,乡野城镇都得到了很好的治理。这时,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,有些又转而称赞新法好。商鞅说:“这些人都是扰乱法纪的刁民!”于是将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居住。

此后,老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法令的是非了。